水质检测实验室规划设计检验能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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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质检测实验室规划设计检验能力

  (1)自来水水质检验项目共89项(包括Ames试验)。

  (2)原水水质检验项目,按GB3838-88为30项,按建设部要求与自来水一样须检验88项(余氯不检),但仍需补充4项:化学需氧量、凯氏氮、总磷、五日生化需氧量,故原水需检92项。

  (3)因制水工艺试验需要,另增11项,如藻类、总氮等。

  (4)水处理剂检验2项,如聚合氯化铝、石灰。

以上合计,总设计检验能力为106项。


2018年4月8日 22: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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